開著寶馬轎車

經常出入酒吧等各種夜店,付賬時出手大方……30歲的義烏男子陳某風趣健談,很多人都以為他是大款。實際上,陳某是個十足的騙子,寶馬轎車是他每天花850元錢租的。他利用別人對他的好感,先後從3名酒吧女身上詐騙了4.75萬元錢。523日,租寶馬裝土豪的陳某被義烏市公安局稠北派出所抓獲。目前,陳某因涉嫌詐騙被警方刑事拘留。

    22歲的小麗(化名)在義烏一家酒吧上班。3月中旬,小麗認識了一個名叫“陳文迪”的客人。由于風趣健談,小麗對“陳文迪”印象不錯。接下去的一段日子,“陳文迪”幾乎每天都來照顧小麗的生意,讓她陪自己喝酒聊天。慢慢地,兩人成為“無話不說”的好友。

 

    47日下午,“陳文迪”打電話給小麗,想借2萬元錢,並承諾第二天一早就歸還。可他食言了,理由是自己的銀行卡因為故障“被凍結”,要推遲幾天歸還。小麗本想再催促一下,可後面的對話讓她放棄了這一念頭。“陳文迪”說,他打算換車子,買一輛保時捷卡宴,到時他可以把自己現有的這輛寶馬轎車以35萬元的價格賣給早有買車意向的小麗。小麗聽後很開心,並當場約定以借去的2萬元錢當作定金。當晚,小麗還開著“陳文迪”的寶馬轎車回家,過了一把癮。

    第二天一早,“陳文迪”以要用車為由,把寶馬轎車從小麗處開了回來。當天下午,兩人找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簽訂了汽車轉讓協議,待過戶後把余款付清。

 

    當晚,“陳文迪”再次找小麗借錢,說“急需資金周轉”,開口又是2萬元。小麗覺得不太對勁,就沒有同意。事後,細心的小麗查了一下這輛寶馬轎車的登記信息,獲悉車主並非“陳文迪”,而是一名姓吳的男子。隨後,小麗找到吳先生,發現他是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老板。從對方口中證實,這輛寶馬轎車是租借的,並且租車人真名並非叫“陳文迪”,而是義烏大陳人陳某。

 

    得知被騙後,小麗多次打電話向冒名“陳文迪”的陳某催討2萬元錢,但陳某都找借口推辭。425日下午,無奈之下的小麗到稠北派出所報了案。

警方受理此案後

 

隨即展開調查。“陳某于去年1211日從公司以每天850元的租金租走這輛寶馬轎車。”吳先生說,當時把車租給陳某時,就警告他“千萬不能拿去抵押或出售”,陳某滿口答應,可沒想到他並不守信。因為一直沒付租金,49日,吳先生找到陳某,拿回了車子,陳某還寫了一張5萬元的欠條作為所欠租金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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