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位證券維權律師處獲悉

 

他們已經啟動了南紡股份投資者索賠計劃,在2012323日或2014516日收盤時持有股票的投資人均可索賠。

  南紡股份在17日發布的一則公告中披露稱,公司因2006年—2010年連續五年造假虛構利潤高達3.4億元被證監會給予警告處理並罰款50萬元。受此事件影響,該公司股價連續兩個交易日下跌,截至19日收盤,該公司股價下跌4.26%,收于5.62元。

  上海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證券訴訟律師吳立駿在接受央廣網財經記者採訪時稱,目前證監會已經認定南紡股份財務造假事實成立,凡是在20123232012427日或者在2014516日收盤時持有南紡股份股票的投資人均可參加索賠。

  2012323日證監會正式宣布對南紡股份進行調查後,該公司股價在之後的三個交易日大幅下跌,27日至29日分別下跌了6.95%4.74%3.06%;而本月17日發布關于財務造假的公告後,該公司股價今天也出現了大幅下跌的情況。

  啟動投資者索賠的還包括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他在接受央廣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在 2007331日至2012323日買入南紡股份股票之後賣出或持有的投資者都可參加索賠。

  “現在已經接到多名投資者的索賠申請。”許峰律師表示,收集完證據後將盡快把材料提交至南京中院,如果順利的話下周可能會立案。不過他現在還無法估算索賠額。

  “根據經驗,此次要求索賠的投資者可能不會像之前的案件人數那麼多。”吳立駿表示,由于時間跨度太長,滿足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並不多。“索賠的目的還是想增加市場對上市公司的制約。”吳立俊說。

  盡管證監會對南紡股份的處罰為投資者索賠提供了證據,但市場人士普遍認為本次處罰太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南紡股份連續5年財務造假,實際連續5年虧損,早就應該按相關規定退市。

  對此吳立俊對解釋稱,目前國內證券法沒有對之前造假的追溯機制,這也是證券監管機構沒有對南紡股份做出退市處理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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