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
我連續考了3年律師。做考生的期間也嘗試找工作,才知道即使大學畢業,職場對於接受盲人同事還是遲疑,倍感人情冷暖。面試時,考官一發現我的眼睛不好,便只好奇我如何讀書、自理,不討論工作內容,我就知道沒機會了。
考上律師後,林永頌律師邀我進入法律扶助基金會。他認為我也許不擅訴訟,但心態上卻更貼近法扶的服務對象;法扶秘書長鄭文龍律師也提醒我,不妨以修改「全國對盲人不適用的法條」為願景,啟發我的職涯生命。
我玩bbs、msn、臉書,也寫部落格,不想落伍;盲人使用電腦最不方便的是選字,我也已建立了13多萬字的常用詞庫,繼續往百萬邁進。電子化資訊的普及,對盲人是一大福音,盲人的資訊權要自己爭取,更需外界支援。
因為人跟人之間的不了解,很多視障者在成長過程有不愉快的經驗。視障者與一般人的關係應該要從小建立,生活在彼此的世界中,這個比唸書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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