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直涼謀殺
中國籍男子案件被告柯致強,今日在高庭向法官申請委派律師為他抗辯。他今日在淡馬魯高庭過堂時,基於長達7個月在監獄都無法聘請代表律師為他抗辯,因此向法官拿督阿都卡林要求法庭在6月30日開審前,由法庭委派律師為他抗辯,同時獲得批准。 47歲被告何致強被控於2013年10月13日凌晨3時30分,在直涼美旺英達花園一住家殺害中國籍男子阮潮強(32歲)及砍傷妻子黃美玲(33歲),分別觸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及刑事法典307(企圖謀殺)條文罪狀後,一旦罪成,強制死刑及監禁。何致強過後否認有罪。阿都卡林在被告不認罪後,向被告稱必須自行尋找律師抗辯或其他時,被告柯致強表示,由於他本身是新加坡公民,除了妻子之外,在馬來西亞或新加坡沒有任何親屬可以協助他尋找律師,因此被告向法官要求法庭協助委派律師為他抗辯。阿都卡林說,高庭可以為被告委派律師抗辯,不過,一旦委任後,被告必須要接受所委任的律師。柯致強在庭上也向法官要求在更換百樂縣警察局扣留所的食物,因他有糖尿病,向法官要求將白飯換為牛奶及麵包。法官聆聽訴求後,也指示主控官西蒂致函到百樂縣警察局更換食物。今天在淡馬魯高庭為犯人抗辯的律師依克瑪希山,即場表示將向淡馬魯高庭申請自薦為柯致強的代表律師。依克瑪希山過後指出,除了會向淡馬魯高庭申請自薦外,也會與新加坡大使館交涉,他會協助被告打官司。柯致強今早9時抵達淡馬魯法庭,在等候法官出庭前堅稱,並無殺害阮潮強及砍傷妻子,並一直表示是被太太「嫁禍」。「我怕什麼?反正化學檢驗、脫氧核醣核酸(DNA)和剖驗等報告都沒有我的血液,我堅持沒有殺害阮潮強及砍傷妻子。」在庭上,被告也向記者透露表示,曾致電回新加坡探聽妻子消息時,通過鄰居透露得知,原來妻子在新加坡已懷孕7個月,再過2個月就要生產,其實他妻子在事發當天已經懷孕,只是妻子沒有透露。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