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斯托克(Gary Stocker)

 

從牛津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就投入法律界,年薪早就突破台幣4百萬元,仕途一片光明。直到有一天,上司對他說,賺取這份厚薪,相信他不願離開公司。斯托克被上司一句話驚醒,覺得自己不應被金錢綑綁,也清楚律師並不是自己想做的事,坦言進入牛津進修也只是為了取悅母親。於是決定辭職。

 

後來一位從事街頭表演的朋友建議他成立自己的馬戲團,他只考慮了15分鐘就答應,出資買下有1400個座位的帳蓬,並邀得20名表演者加盟,更粉墨登場,親自下海當「人肉炮彈」。

 

斯托克表示,入讀牛津大學只是為了讓母親高興,但後來發現,其實無論做甚麼,母親都會為他感到自豪。他指雖然現在工時更長,但卻有更大自由和多元化,每天都在期待新事物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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