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企業界
一旦行政總裁決定藉裁員撙節成本,事情就這麼決定了。但在美國最大最賺錢的律師事務所,事情並非這麼簡單。這些律師事務所往往必須面對盈利能力與合夥制管理結構之間的微妙平衡。「合夥制的精神是『我們同坐一條船,不能炒這個人,他是我兄弟,這太傷感情了,』」芝加哥律師事務所顧問亨寧(Joel Henning)說,「但這種觀念正在改變,律師事務所正逐漸走向新的管理模式。」
《美國律師》雜誌(American Lawyer)最近公佈的美國大型律師事務所年度收入排行榜彰顯了這種趨勢。收入最高的100間律師事務所中,去年有50間裁減可分享盈利的股本合夥人;與此同時,非股本合夥人則繼續增加,成為大型律師事務所中的新興群體。非股本合夥人通常會獲得底薪,有時也可能得到獎金,但因為不可分享公司盈利而收入較少。整體而言,2013年大型律師事務所中的非股本合夥人增加了7.1%。
許多律師事務所禮貌地解僱股本合夥人,或將他們降為非股本合夥人,完全是出於經濟因素。股本合夥人與非股本合夥人頭銜相同,往往按相同的標準收費並做相同的工作,但兩者的收入相差很大。美國頂級律師事務所的股本合夥人平均年收入147萬美元,非股本合夥人則只有45.7萬美元。「非股本合夥人可以是為優秀律師提供出路的有效途徑,而且還能使合夥人的利潤顯得更豐厚,」亨寧說。他還稱,但如果運用不當,非股本合夥人也可能成為表現欠佳律師的棄置場,這些律師會被無限期地放在那裡自生自滅。
合夥人人均利潤是衡量律師事務所經營狀況的關鍵指標。自金融危機以來,各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人均利潤一直受壓。但在2013年,那些律師(包括合夥人)數目減少的事務所的合夥人人均利潤多數上升。華爾街律師事務所Fried,Frank,Harris,Shriver & Jacobson就是個顯著的例子。高盛是該事務所的長期客戶,也是其最大客戶,其他客戶包括Virgin Media和時代華納。去年該事務所的合夥人人均利潤達163.5萬美元,增長了24%,是所有律師事務所中增幅最大的。推動該公司利潤增長的因素之一,是該事務所的律師數目去年減少5%至450人。股本合夥人也減少15名,而非股本合夥人則從7名增至15名。該事務所沒有回應置評請求,但它對《美國律師》表示,相關變化並非公司刻意減少股本合夥人的結果,而且公司去年業務繁忙。
對收入最高的100間律師事務所中的多數公司來說,業務復甦一直緩慢,而且時好時壞。2012年這些事務所業績強勁,管理層因此對2013年的業績作出樂觀預測,但這些事務所2013年的總收入僅增長5%,總額升至774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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