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投信結構債案 律師將尋求行政救濟
元大投信的結構債一案,最高法院判決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與妻子杜麗莊各7年4月定讞。馬志玲夫婦委託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彥希律師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非常遺憾」,將尋求行政救濟,爭取重審或非常上訴。
陳彥希表示,就轉移元大投信持股一事,其規劃是為了讓元京證轉型為元大金控。而且當時元大投信經營良好,光是轉移股權後,元京證分到的股息紅利金額,就高過當時的結構債的損失好幾倍,因此對公司而言並沒有遭受任何損害,反而最後是有獲利的。當時也提供了很多證據,很可惜法院沒重視這點。
陳彥希強調,對於背信的指控,主觀上要有刻意的去損害企業,客觀上要造成企業損害。元京證為馬志玲夫婦一手創立,主觀來說,創立人沒有刻意去損害自己公司利益的必要。此外,馬志玲為了要轉型金控,花了很多心力,更沒有必要為了那一點點結構債的損失,而去損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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