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工商、民政、殘聯
甚至工會都設立了一批從事法律諮詢的機構,這些機構因為有些根本不是律師事務所、提供諮詢的也不是律師,司法局不具有監管權限。
“有時甚至只能以亂貼廣告、亂發宣傳單為由,請城管部門幫忙清理。”相關負責人說,但這種方式對善於鑽空子的非法機構而言,無異於隔靴搔癢,虛假廣告過兩天又貼出來了。
保障條例提交人大將進行執法檢查
23日下午,成都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兩年前就在想如何根治這一現象。”
該負責人拿出一份名為《成都市律師執業權益保障條例(徵求意見註釋稿)》的文件,2012年,該條例經提議納入成都市人大立法調研計劃。去年,調研工作完成。今年,已再次提交到成都市人大。“具體好久施行還不清楚,但著手保障律師職業權益,這在全國還是首次。”相關負責人說。
徵求意見註釋稿中的市場監管部分明確寫道:“司法行政部門應會同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門,依法查處各種冒用律師名義執業的違法違規行為”。
“我們會馬上進行執法檢查。”該負責人說,多部門聯合執法也將在隨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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