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別姬》

 

《霸王別姬》小说原作者李碧华日前通过代理公司,向剧本改编者之一的芦苇发出严正声明,称中国知名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別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    同时警告芦苇「不容许一人夸大贪功为己有」,称其「关于在电影《霸王別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纯属自欺欺人」。

 

不久前,芦苇在接受媒体採访时,表示自己有计划出版《霸王別姬》的剧本,希望能够为学电影的人提供一个参考。正是这一举动,引发了此次纷爭。芦苇本人对於声明中有关「意图侵权」的指责感到委屈,他表示,「如果我有话说得不当的地方,可以私下沟通。」而对於「流氓罪」一说,芦苇也不避讳,「我当笑话给大家讲的」。

 

对於声明中严词警告芦苇「不容许一人夸大贪功为己有」,芦苇感到冤枉,「我並没有说这个剧本完全是我写的呀,我也没有否定李碧华原著所提供的基础,剧本原创都属於她,但剧本改编是我。我完全同意这是个集体创作,我们拍完电影之后,关係也很好,怎么就忽然冒出这个声明?」

 

芦苇认为在声明中,提到的「流氓罪」这一点有点莫名其妙,「这个是当时侃大山的时候我当个笑话给大家讲的,而且那是1983年的事,改编《霸王別姬》剧本都是1991年了。」至於是否真的曾入狱坐牢?芦苇笑言,「那时我跟人家跳舞,被公安机关带去审查,关了一段时间就出来了,並没有被逮捕和入狱一说。」「我都没有出书,没侵犯他们的权益呀,为什么要曝隱私呢?我是信任他们才说的,现在没必要扯上人品的事吧,这算不算他们侵犯了我的隱私权呢?」

 

以下为部分声明:

 

本人(上海世暄律師事務所律师鄔为)谨代表上海华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李碧华版权代理公司)並获汤臣电影有限公司全力支持,针对芦苇近期在其新书及接受媒体採访时,罔顾电影《霸王別姬》团队合作的事实,就李碧华著作权所散佈的歪曲、失实言辞,以及芦苇在不拥有《霸王別姬》电影剧本出版权的情况下发佈擬出版《霸王別姬》电影剧本的消息。为防有人向影视投资方推销拍摄,误导各界並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本人一併发表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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