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養家搶劫 律師幫付和解金

王姓男子持刀強盜旅社財物,幫他辯護的扶助律師林哲倫獲知是因沒錢買奶粉犯案,拿出辯護酬勞三萬元幫王男付民事和解金,好讓王獲較輕刑度。法官考量有達成民事和解,判王男七年二個月徒刑。

林哲倫表示,他直覺認為王男本性不壞,是因為經濟壓力鋌而走險。開庭時王男有表達悔意,當庭向被害人道歉。雖然犯錯應該接受法律制裁,但得知王男是因為幼子生病、妻子身心障礙沒謀生能力,讓同樣為人父的他於心不忍。

對素昧平生的律師事務所幫忙付和解金,王男很感動。林哲倫告訴王,錢不必還,只要出獄後好好做人,用正當方法賺錢養家,別再走回頭路就好。

王姓男子去年七月廿七日晚闖進新竹市一家旅社,持刀抵住櫃台人員腰部恐嚇交出財物,從被害人手中取走一萬七千餘元後逃回彰化。因王男住過這家旅館,被害人認出他身分,警方鎖定王涉有重嫌。

三天後,王男又在彰化縣一家旅館犯案,持電擊棒對櫃檯人員說「我要搶錢」,搶走兩千三百元,被害人呼救,民眾和警方合力將王逮捕。

王男在彰化犯的強盜案被判八年。新竹的強盜案去年底開庭審理,法院指派法扶律師林哲倫幫王辯護。王在庭訊時供稱,幼子罹患腦水腫,缺錢買奶粉,加上妻子輕度智能障礙,經濟困窘。被害人同情王的遭遇,願以三萬元民事和解,但王男付不出來。

為讓王男可獲較有利刑度,到庭公訴的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許大偉原和林哲倫討論一起分擔三萬元和解金,但林哲倫說,法扶基金會有給他三萬元酬金,就把這筆錢當作公益,「希望能改變一個人、一個家庭,非常值得」。

卅九歲林哲倫當律師九年,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事務所多年,常為弱勢族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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