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所料魏應充3億交保

 

地院昨天重開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四人交保案延押庭,同樣是原先三位法官,審判長同樣是吳永梁,最後依舊維持原交保裁定,只是將魏應充保釋金追加至三億元。

魏應充等四人交保案,週一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彰化地院昨重開延押庭,除了魏應充保釋金提高至三億元外,頂新製油兩位前總經理陳茂嘉、常梅峯、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依舊是五百萬元交保。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將與蒞庭檢察官討論後,再決定後續作為。

魏應充三億元保釋金的額度僅次於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的三.五億元,但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認為,對魏應充而言,一億或三億並無差別,魏應充只要一下子就賺回來三億元了,但是交保時機待商榷。

頂新魏家上週只花了十分鐘,就運來一億元交保金,遭外界非議;昨天獲悉三億元裁定結果,則是等了一小時,才又載來另外兩億元,先到合作金庫員林分行繳交兩億元現金,再拿著現金傳票回到彰化地院聯合服務處的國庫窗口,取得已收款證明單,再由魏應充二姊魏娟娟辦理交保手續。律師事務所羅豐胤表示,三億元交保金額可以接受,也預期到會有這種結果。

交保裁定之後,魏應充續留法庭開審理庭,對於是否下達關鍵指令,讓公司使用問題油,魏均否認涉案。晚上審理庭結束,魏應充步出法庭,只簡單說:「謝謝大家的關心!大家辛苦了!祝福大家!」隨即雙手合十鞠躬致意。

延押庭上,律師事務所羅豐胤表示說:「我絕不會逃亡,我不忘本,飲水思源,在永靖鄉長大,卅歲才離開這裡,我對台灣的感情非常深厚,絕不會逃亡。」

審判長吳永梁表示,本案犯罪成立的關鍵是越南大幸福所販賣的油脂是否可供人食用,其次被告魏應充、陳茂嘉、常梅峯、楊振益對於油脂狀況是否知情。經審理、詰問多名證人,雖本案尚有待查證的事實、其他尚未詰問的證人,但其供詞不影響關鍵待查的事證。本案被告有羈押的原因,但隨著審理詰問證人,被告逃亡的強度大幅降低,應以新的審理基礎去考量被告羈押之必要,因此作成交保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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