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等四名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周五(4月18日)被判處兩年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不過,一位代表律師認為丁家喜是無罪的。
北京海澱區法院裁決,丁家喜被判刑三年六個月、李蔚被判刑兩年、趙常青被判刑兩年六個
新公民運動的訴求主要包括教育平權以及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等等。
丁家喜、李蔚、趙常青、張寶成四人均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丁家喜的律師隋牧青周五被拒絕進入法庭聽取判決。
丁家喜的另一位辯護律師張科科在接受BBC中文網電話專訪時介紹了當天情況:
宣讀判決
「今天上午開庭以後宣判,法官匆匆念判決書大概20分鐘。在這個過程中,沒有涉及到隋牧青律師,我提出了質疑,舉手示意要求法官進行說明。法官認為我擾亂法庭秩序,對我進行警告。」
張科科表示,法官念完判決書以後並沒有詢問丁家喜有什麼意見,就結束了這個過程。
他在當天下午見過丁家喜,對方表示要上訴。但是有關程序現在還沒有開始,因為要寫上訴狀,找他簽字之後再提交到法院,目前只是一個想法。
法律根據
「我認為丁家喜無罪。因為根據法律,他沒有具體參與街頭活動,沒有去廣場上打橫幅、發傳單,也沒有去教委門口要求平等權。當然,他通過公民聚餐的方式,是知曉這些活動的,也做這方面的工作。」
張科科說:「丁家喜的目的是要求官員財產公開—不管是街頭的活動、表達言論自由,還是要求官員財產公開,這些都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
他表示,通過網絡徵集簽名,在街頭演講、發傳單、打橫幅都是為了吸引政府的注意,要求對官員財產公開進行立法,表達他們的訴求。但是沒想到在廣場上的活動受到阻攔,並且受到追究刑事責任。
張科科告訴記者,判決書中說他們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而這些活動第一沒有擾亂秩序,第二,當警察過來阻止、干擾,這才是違法的。
就在一個星期之前,維權律師許志永終審被駁回上訴,維持四年有期徒刑的原判,丁家喜上訴的話結果會不會也是這樣?
就此,張科科認為,這個結果不會改變,還是會維持的,因為根據以往法院二審審判的方式,改判是非常少的。「許志永案是一個很大的示範,所以丁家喜被改判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未來發展
那麼,新公民運動未來會如何發展?
張科科表示:「經過追究刑事責任,受到打壓,新公民運動會歸於沉寂。但是正如丁家喜所說的,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的一些公民活動沒有他們來做,照樣會有別人來做;社會的潮流、社會的進步是不能阻擋的,終究會有人來推動與公民有關的活動」。
他透露,目前中國各有關方面對律師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干擾越來越嚴重,律師的辯護權受到嚴重侵犯。這種干擾是全方位的,不管是司法行政單位,還是通過家庭等其它手段。
張科科強調:「律師是以律師的身份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沒有這個律師來做,還有其他律師來做;這個律師稍微弱了一些,有的律師會非常的強;所以,我認為律師的維權也是此消彼長的,也會不斷地接力和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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