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以《壹基金擬走法律途徑回應質疑》為題對四月網微博質疑李連傑負責的壹基金雅安地震3億剩余善款去向一事做了報道。昨天,壹基金向四月網發了律師函,並通過官方微博貼出律師函全文。壹基金理事長楊鵬表示,李連傑也考慮採用法律手段作回應,此外,壹基金將不再就此事進行回應,法律事務將交由律師處理。

  這份律師函認為,四月華文(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擁有的“四月網”微博說“壹基金”貪污善款三億元涉嫌誹謗。“用疑問方式和煽情語言指責李連傑貪污雅安地震捐款三個億,把矛頭直接指向壹基金。然而,這種攻擊性言論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純屬誹謗”。律師函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律師函認為,“四月網”微博故意歪曲和捏造事實,在網絡空間發表和傳播無端誹謗他人的言論,損害了“壹基金”名譽。要求對方接到律師函的當天,“以我方認可的適當方式,在原先傳播的范圍內,澄清事實、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律師函最後還表示,“如果我方的正當要求不能得到滿足,我方將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嚴肅追究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

  楊鵬昨晚在電話中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他們還沒有收到對方道歉,而且李連傑也將採用法律手段作回應。他還表示,壹基金將不再就此事進行回應,“誹謗糾紛等法律事務都交給律師處理”,他們將集中精力做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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