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師團發聲 因為這點中國必須遵守仲裁

菲律賓在南海仲裁案聘僱的律師團,今天出面駁斥中國對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沒有仲裁權說法。ABS-CBN報導,國際法律師事務所馬丁(Lawrence Martin)指出,中國在1982年簽署聯合國《海洋法》、1996年簽署《海洋法》修正案時,就已經同意海牙仲裁法院裁判權,「恕我直言,中國當然對結果有意見,但仲裁庭有裁判權是沒問題的,仲裁結果對中菲雙方有約束力也不需特別爭論」。馬丁稱讚裁判團的勇氣,並批評北京侵害裁判團的尊嚴,「(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在《海洋法》方面,毫無疑問是最著名且有資格的法院之一」。馬丁又說不僅菲律賓,國際社會都該感謝仲裁法院。他也反駁北京說這是美國陰謀論,「如果這是美國陰謀論,那他們可能就不會聘請我們,因為我們曾代表尼加拉瓜控告美國、代表關塔那摩灣拘留人士控告美國,還曾代表厄瓜多控告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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