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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聽障律師 美大法官以手語授權

美國首席大法官羅伯茲19日在最高法院舉行的聽障律師執業授權典禮上,首度运用手語,寫下歷史新頁。

聾人及聽障律師協會的12名成員在典禮中发誓成為最高法院律師會的成員,法院完结新律師的申請入會後,羅伯茲以手語說了一句法庭中常聽到的:「你們的請求獲准。」(Your motion is granted.

成為最高法院律師會的一員,可在最高法院出庭辯論,但該會成員實際上八成從未在大法官面前辯案。

准帶電子設備筆錄 最高院為他們破例

羅伯茲是2005年由美國前總統布希任命的大法官,他是全美榜首位在最高法院內运用手語的大法官。當天也是聾人及聽障律師事務所會員,初次在最高法院參加聽障律師執業授權典禮。

典禮完结後,12名聽障律師留在富麗堂皇的最高法院法庭內,在通譯的協助下,聆聽兩場言辭辯論,八名大法官就坐在通譯的後方。

這些聽障律師獲准运用即時筆錄服務,把法庭內的發言直接記錄下來且傳進電子設備中,聽障律師八成低著頭,看著自个行動裝置上的即時筆錄,即便沒有通譯,也可彻底把握庭上發言進度。美國最高法院一般禁绝把電子設備帶進法庭,但這些聽障律師破例。

執業超過20年的魏茲&盧森堡律師事務所律師特瑞莎.柯亭是上述12名聽障律師之一,她在一份聲明中說,這項典禮的意图,是鼓勵更多身障人士從事法律工作。她指出,1980年代開始當律師時,全美僅有極少數聾人律師,現在約有250人;過去她出庭時,經常必須向法官再三解釋,她不是被告,而是律師,她帶去的通譯是為她自个服務,而不是為被告服務。

她說:「我們十分榮幸參加今日的典禮,此事攸關多样化。」

聾人律師查托夫曾於1982年,在即時筆錄系統的協助下,到最高法院出庭為一件案件辯護,該案討論的是學校是不是必須為聽障生供给手語通譯,後來最高法院以六比三的表決結果,判決查托夫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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