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指買丁權建屋無法律保障

原居民有「丁權」就可以買地建丁屋,根據地政總署的批地條件,丁權不可轉讓。不過「新聞刺針」發現,有地產代理聲稱可以幫客人買丁權建屋,律師就指即使買賣雙方簽訂交易協議,都沒有法律保障。 

記者扮成買家,向地產代理查詢買丁權建屋的事,他馬上帶記者去看地。 

據地產代理指示,要買丁權建屋,首先要買一幅可供發展的鄉村用途土地,亦即是俗稱的 V-ZONE 地,之後就要找有丁權的原居民把丁權賣給你,雙方簽一份俗稱「箍丁紙」的文件,由於丁權不可轉讓,所以要由原居民出面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直到批出「建屋牌照」,就可以將屋契轉名給你。 

記者更發現有其他區域的地產代理亦聲稱有丁權賣,一般申請建屋程序要四年,如果嫌慢,有地產代理稱有辦法。買一個丁權大約要七十萬,快丁就會更貴,代理還帶記者去看地。 

記者在土地註冊處查過該幅地,這幅地由一位姓毛的原居民擁有,他還將土地劃分為四份出售。記者也找過水蕉老圍的村長,他否認有原居民出售丁權。 

地政總署表示,丁屋申請人在簽立契約時,須保證從未就發展權益或批地契約的資格作出轉讓安排,有律師事務所指,村長口中的合作形式,一直都是轉讓丁權的灰色地帶。 

他亦指出,買家同丁權持有人簽的買賣協議,即俗稱的「箍丁」紙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不過地產代理就指,「箍丁」紙是由律師擬定的,不會有問題。 

記者從地產代理手上拿到一份,聲稱是丁權買賣的「箍丁」紙交給律師看過,他表示如果律師草擬這份文件,可能涉及專業失責。 

律師會表示,如發現律師有違反專業操守行為或接獲投訴,會交予律師紀律審裁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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