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申請外勞逃逸怕被逮 輪流站哨防警抓
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規定,雇主不得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的外國人工作,在台中就有一名顧姓漁工知法犯法,收容14名逃逸越南勞工,且為防範警方發現,申請外勞甚至輪流站崗,嚴密監視住處四周。
移民署台中專勤隊日前接獲線報,指出顧姓漁工兼做非法外勞仲介,在台中市大安區沿海一處鐵皮屋疑有非法外勞出入,在移民官偵察後發現,該處外勞每晚輪流站崗警戒,白天則由雇主載往水利局外包工程從事綁鐵工作。
移民署經長時間埋伏監控,掌握外勞作息,趁站崗外勞打瞌睡時,兵分三路包圍鐵皮屋,直接逮捕14名逃逸外勞及顧男。全案訊後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移送台中市政府勞工處裁處。
台中市專勤隊長徐靜儒表示,逃逸外勞本是申請來台在傳統產業工作,每個月賺不到2萬元,被顧男安排從事綁鐵工作,每個月可賺2萬5元至4萬元,但依規定若查獲外勞仲介聘僱行蹤不明外勞工作,主管機關將可裁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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