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也沒工作 流浪律師何去何從?
律師不再是金飯碗,僧多粥少的情況愈來愈嚴重。 台灣每年錄取的律師數,成長為二十年前的四倍,訴訟量卻增幅有限。新鮮人律師該何去何從?
美國影集《絕命毒師》(Brea-king Bad)的前傳當中,小牌律師事務所吉米生意清淡,為了生計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雇人製造假車禍,只為了能多接幾個訴訟案。
這幾年,台灣年輕的新科律師,前途茫茫的程度也不遑多讓。
「我當時都想好了,如果澎湖有實習缺我肯定去,」世新法研所畢業的徐姓律師,回想當初一畢業,為了找實習的事務所幾乎跑遍全台,遠至高雄都去面試,最後落腳於家鄉苗栗。
他不是特例。「這幾年,我們發現律師就業跟找實習愈來愈困難,」理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李家慶,同時是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他觀察到,有律師資格卻無處落腳的「流浪律師」與日俱增。
報考標準放寬 速成律師夯
許多大學法律系老師向他抱怨,他們往往得四處幫學生請託,即使事務所願意收實習生,也是無薪。要找正職就更難了,幾乎只剩國立大學前段班的學生能找到。
根據律師公會全聯會資料及司法院統計,與二十年前相比,台灣訴訟案量只增加六成,然而每年通過律師考試的人數,卻成長為二十年前的四倍,造成供需失衡。
全聯會認為,律師實習與就職困難,問題出在前端沒控管。
過去十年來,大學紛紛改制,許多技術學院增設法律科系,目前全國已經有將近四十個學校有法律相關系所,每年畢業生高達五千人。
考選部更在二○一一年,改變律師高考錄取制度,第一試錄取三分之一,第二試再錄取三分之一,換算下來,總錄取率是到考人數的一○%以上。過去四年,平均每年錄取超過九百人,是十年前的將近三倍。
「為什麼我們很少聽到流浪醫師?因為醫學院有入學名額總量管制,但法律界卻沒有,」李家慶以醫學院的例子,建議法學院或可比照辦理。
錄取人數增加,除了考制改變,還有個原因是報名人數暴增。律師考試報考人數從○一年的六千多人急遽上升,到去年已經超過一萬人,成長超過六成。
原因在於,考選部在○一年放寬律師國家考試報考標準。原本只有法律、財經法等系所畢業才能報考,被放寬為大學任何科系畢業,只要修七科、二十學分以上的法律課程,即可報考。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透露,許多科技大學、進修推廣部紛紛開設二十學分專修班,標榜「律師國考速成」。他指出,很多人花半年上學分班,再花半年補習,熟悉解題技巧,即可報考律師,再加上考制改變,讓律師錄取人數激增。
「不用在正規體系花四年學習法律人的基本素養,只要會考試就好,等同是打了所有法律系所一巴掌,」他強調,社工師、醫師都限定要相關科系畢業才可報考,而律師也經手生命、財產、甚至人身自由,具有公共服務性質,應有同等把關機制。
然而,根據考選部統計,過去十年非法律系所畢業,只靠修二十學分和補習而通過律師國考者,僅約佔及格人數的六%,顯示開放此款考生報考的衝擊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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