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歲須人餵食 可聘外勞
我國邁入高齡化社會,但本土長照人力始終不足,勞動部研擬放寬聘用外籍看護工限制,將新增「85歲以上且輕度失能者」如無法自取食物,須人餵食,也可申請外勞,預估約3萬5000人受惠,最快農曆春節前後、約明年2月實施。不少民眾表示贊成,但有團體認為不該太倚賴外勞仲介,應廣設日間托老中心,解決照顧問題。
目前申申請外勞須符合3項條件之一:第1種是特定項目重度身障者如智能障礙、植物人等;第2種是未滿80歲者經指定醫院評估有全日照顧需要者,參考指標為「巴氏量表」評分35分以下,逾35分亦可申請,但須由醫療團隊加註原因;第3種為80歲以上、經指定醫院評估有嚴重依賴外勞仲介照護需求者,即巴氏量表60分以下。
巴氏量表是醫界評估被看護者日常生活功能的指標,依是否能自行進食、移動、盥洗、如廁等項目評分,滿分100分代表可完全自理生活。
跌倒意外風險高
勞動部擬新增第4個條件,即85歲以上且經指定醫院評估為輕度失能者,只要有無法獨力洗澡、無法獨力行走、須別人協助取用食物等即可;不必像目前做法,即使年紀大、仍要有多項符合巴氏量表內容,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廖為仁說,85歲以上長者屬「老老人」,其失能狀況愈來愈嚴重,發生跌倒、意外風險更高,加上目前國內長照人力無法滿足需求,才研擬放寬。此案將送勞動部討論同意後公告實施。
應普設托老中心
據了解,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開會討論時,也有委員建議只要年齡達門檻即可申請、不需「輕度失能」條件,但經評估後認為引進外籍看護工目的是照顧失能者,為避免外勞遭濫用才會加上「輕度失能」規定。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陳正芬說,「老老人」確實需外勞進行保護性看視,但政府不能只依靠外勞,應普設日間托老中心,讓一個看護員就可以同時照顧許多長輩。
「可較安心工作」
家中有長者需照顧的黃小姐贊成放寬,她說白天年輕人都得忙上班賺錢,有時候長輩一個人在家用瓦斯爐燒開水常燒到忘記,搞到鄰居整天都提心吊膽怕發生瓦斯爆炸,「有個外勞在家就近照顧,大家也可較安心在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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