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自保之道 紅色通緝犯遣返機率低

大陸發布100名潛逃海外犯罪嫌疑人的「紅色通緝令」,其中66名應在美國和加拿大。多位紐約華人律師表示,大陸與美國沒有引渡協議,美國司法部門不會採取行動。

但律師也說,兩國政府一直有司法合作,為了各取所需,美國政府有可能在遣送貪官方面做出一些承諾。只是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雙方司法合作的程度有限,對被起訴者的判決最後要由法官說了算。

美國之音9日報導,曾任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的律師莫虎表示,除非這些通緝犯在美國違法,否則美國政府不會起訴他們。

的私人機構,協助蒐集這些通緝犯的證據,然後委託美國當地律師事務所以民事訴訟起訴當事人。

報導還說,紅色通緝令4月下旬發布後,很多紐約華人律師事務所接獲了在逃通緝犯的諮詢,瞭解尋求保護的途徑。

律師李進進說,他告訴他的客戶,只要美國政府沒有對你下手,你沒有面臨被遞解出境的危險,就安心待著。

美國和大陸雖然沒有簽引渡協議,但一直有司法合作。專家表示,美國藉由國內法的移民法,控告觸犯美國法律的嫌疑人,成功後就能遞解出境。

律師高光俊以紅色通緝令上排名第三的喬建軍案為例,美國移民局找出一些問題,要控告他移民詐欺和洗錢罪,這是很容易被定罪的兩個罪名。

對於感到惶惶不安的通緝犯,這些律師提供一些可能的保護途徑。

譬如一個可能已經觸犯了美國移民法,但面臨政治迫害的人,仍然能夠在美國的法律框架內尋求保護。

完成(前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的弟弟)案相關的案例。

「他們透露出來的情況完全可以申請政治庇護。他有沒有貪腐行為?當然有。但他認為這是個權力鬥爭的犧牲品,他不認為這是個商業行為、經濟活動,他認為這是個政治問題。」

此外,美國等西方國家反對死刑,並加入了聯合國反酷刑國際公約,因此,在審理涉及有可能遭遇酷刑或死刑的遣返人員案件時,法官會將這些因素考慮在內。

高光俊認為,這份紅色通緝令中能與美國司法機構最後達成遣返追緝人員的機率很低,而且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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