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律師聯署 譴責警方當庭抓律師

湖北律師張科科1211號在吉林省遼源市西安區法院,為一名法輪功學員出庭辯護,只因在辯護過程中說了一句「憲法保障公民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就被在法庭旁聽的遼源市公安局警察金振宇等,從法庭辯護席上非法抓走,並且對他拘押長達六小時。

此事件一出,立即引起大陸律師事務所的震怒,隨後,律師們發表了《對吉林遼源警方當庭非法拘押辯護律師的嚴正聲明》,到13號記者發稿時,已經有308名律師簽名。

廣州律師吳魁明:「現在這個環境對律師事務所的打壓越來越嚴重,而且他那個事確實是太過分了。法官叫旁聽的警察來抓人太過分,而且完全無視法律。」

北京律師胡貴云:「律師在法庭上他是有豁免權的,言論是有豁免權的,就算律師有甚麼事,也要等法庭開完了以後再做調查,你直接把人從法庭上帶走肯定是不行的。我們譴責這個行為。」

律師們透露,第一次聽說警察可以從法庭上帶走辯護律師,吉林遼源警方的做法,開了一個極其惡劣的先例。

廣州律師吳魁明表示,吉林這個事件的出現,應該與之前中共當局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對律師壓制有關,他擔心,以後可能會有更多類似的事件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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