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前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律師一直是我景仰的長輩,廿多年來有幸與她一起在不同崗位上關心及參與性別運動,對於這次立法院行使監察委員提名人同意權時荒腔走板的表現,尤律師成了政黨惡鬥、政治酬庸下的犧牲者,我對只問藍綠、不問公義的立委諸公感到羞恥,也為台灣人權發展深感不安!
與尤律師結緣是在我生完老大、剛接跑社會福利團體路線,尤律師當時則身懷六甲、懷著第三胎。身兼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的她正與台北市晚晴協會前理事長施寄青聯手大幅修改以父系為中心主義的民法親屬編,三兩天就是一次街頭請願行動。印象中她每天投入婦運改革時間比我從事媒體工作還長,除了出庭、立法院請願、在新知開會外,其他時間我幾乎都可以在律師事務所找到她的人,一解新聞消息上的困惑,同時,她也成為我性別意識的啟蒙老師。